動物診療管理制度
一、應當按照《獸藥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合理用藥,不得使用假劣獸藥和禁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。
二、購進和使用獸藥應當嚴格把關,建立真實、完整的記錄。藥房人員應當對獸藥名稱、規格、批準文號、生產批號、生產廠家、外觀質量等內容逐項進行核對,簽字后方可入庫、使用。
三、庫存藥品應當按劑型、用途分類,并按藥理作用系統存放保管。采取有效監控措施,注意藥品存放環境、溫濕度等要求,近效期藥品及時登記。
四、特殊藥品的管理如麻醉藥品,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保管防范措施,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,專賬記錄。采購、保管、調配、使用必須嚴格,并指定專人負責。管理人員必須把好使用關,依據有關規定,專方、限量使用,消耗要逐日統計。
五、發現可能與獸藥使用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的,應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報告。
衛生消毒制度
一、動物診療機構的環境、物品應當符合有關規范、標準和規定。
二、執業人員應當接受消毒技術培訓、掌握消毒知識,按規定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。
三、執業人員進行診療操作前后應當采取洗手等清潔措施,必要時進行消毒。
四、使用的進入動物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達到滅菌要求,應當一寵一用一滅菌。凡接觸皮膚、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須達到消毒要求。
五、與動物直接接觸的診療臺等設施應當一寵一用一消毒,用過的衛生清潔用具及時清理、消毒。
六、動物診療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必須及時處置。用后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,排放廢棄的污水、污物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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